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对方不谅解, 照样判缓刑)

2024-09-30 09:40:14  作者:自在闲飞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造成轻伤的这种程度,应当刑事拘留并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量刑幅度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但如果被告方存在自首、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形,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以往的实践中,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是能否判处缓刑的关键,甚至有时候“不谅解就不能判缓刑”。有的被害人根据这种认识,利用被告人急于获得谅解的心理对赔偿提出过高要求,甚至漫天要价。比如,一个轻伤害案件,张口就喊50万、100万,甚至扬言“不给就不谅解,就得蹲大狱”。

随着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正式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各省都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刑事诉讼法》和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这样一个规定: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对因被告人确实无赔偿能力、不能满足被害人不合理要求,而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这一规定,对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来说,被害人虽然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漫天要价,不达到自己要求的数额就不谅解被告,被告也就别想判处缓刑的认识,已经过时了。也就是说,被告不能满足被害方不提出的不合理的高价赔偿,并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例如:一个轻伤害案件,赔偿费用一般不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法院通常会认定被害方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除非被告方愿意拿出被害方提出的高价赔偿数额。

而现在很多省级检察院在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时,往往都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第15条就规定:针对不同诉讼阶段的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应当有所区别。从侦查阶段开始认罪认罚的,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宽30%以下;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认罪认罚的,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宽20%以下;从审判阶段开始认罪认罚的,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宽10%以下。

对此,我们律师现在办理轻伤害案件时,如果担任的是被告方的辩护人,往往会积极争取被害方当事人与被告方达成谅解。如果对方漫天要价、价格谈不拢时,一般会采取向法院缴纳10万元以内的赔偿金。表明被告方认罪认罚的态度。这样,一旦被害方不谅解,提出不合理的赔偿,法院仍然会判定被告认罪认罚态度好,如果没有前科劣迹、大概率会判处缓刑。

可见,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的制定,不仅体现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也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度化的表现。当然,也给那些真正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重大机会,让他们不羁押或减少羁押时间,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总之,冲动是魔鬼,和谐社会,大家要文明行为,懂法守法。但如果你一旦一时冲动打架了,给他人造成了轻伤害,涉嫌刑事犯罪后,一定要尽早认罪认罚。即便对方当事人不谅解你,提出不合理的赔偿金额,你也有大概率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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