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大连发布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25-03-28 18:04:00

3月27日

大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严防森林火灾

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全信如下: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当前,我市正值春季森林高火险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市无明显降水,风力强劲,林下可燃物干燥极易燃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从我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严守法纪底线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及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烤火、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等一切违规违法用火行为。禁止进行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烧荒、烧田埂等一切农事用火行为。

提高防火意识

做森林防火践行者

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方式,用绿色低碳健康的方式表达缅怀之情。积极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特别是做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宣传引导,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醒,避免因提醒不及时、监护不到位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及时报告火情

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争做森林防火的参与者,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准确报告火情发生地点、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为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参与扑火。

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刑事处罚

大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7日

一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 刑事处罚

1.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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