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的成因及治理路径

2025-04-26 21:55:00





“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水平、低效率的同质化竞争。近几年“内卷式”竞争的出现,并非是企业、雇员变得更“急功近利”所致,其背后是宏观经济背景以及经济周期变化、体制机制问题和技术发展规律等综合因素

文|罗志恒 原野

近年来,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向纵深推进,但是新问题新挑战接踵而至。其中,“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不容忽视的现象,受到中央高度关注。

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再次强调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分析“内卷式”竞争的核心特征、行业分布并探寻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极为必要。

何为“内卷式”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企业通过竞争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但是如果陷入到简单的价格竞争,而非品牌、质量等非价格竞争,以至于价格是唯一的竞争方式,此时就出现了内卷式竞争。所谓“内卷”,即微观主体在存量博弈中,付出努力但并没获得成比例收益的现象。在经济学语境下,“内卷式”竞争是指企业为争夺有限的资源,进行无效或过度竞争,导致产业整体效益低下,难以突破发展壁垒、演进到更高形态的现象。概括来说,“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水平、低效率的同质化竞争,主要有两个表现特征。

一是同质化竞争,企业重复建设、跟风扩产造成阶段性产能过剩。过去这类情况主要集中在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近年来在光伏、锂电池等新兴行业中也有抬头迹象。

二是低水平、低效率的竞争,企业间通过相互压价以获取市场份额,导致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滑。以汽车行业为例,根据乘联会数据,新能源汽车零售价格从2023年的18.4万元下降到2024年的17.2万元,同比下降6.5%,而整个汽车行业利润却在持续下滑。2018年至2021年,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企业的营业利润率在6%-7%之间,2024年12月已经降至4.2%。

当前,日益增多的“内卷式”竞争现象正在不同程度地带来产品质量下降、创新投入不足、资源低效配置等问题。如不及时干预和矫治,长此以往,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破坏产业生态,威胁行业健康,甚至削弱“中国制造”的创新能力、发展动力和增长潜力。

中国摩托车企业在海外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生动的写照。1999年前后中国摩托车企业开始利用云南、广西边境贸易、出口贸易等方式进入越南市场。由于运输成本、劳动力红利等因素,中国摩托车“物美价廉”,一举击败铃木、雅马哈等日本企业。2002年中国出口到越南的摩托车达到19.2亿美元,市场占有率逼近90%。占领越南市场后,中国摩托车企业并没有进行持续的技术突破和品牌建设,而是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开启“内卷式”竞争,大打“价格战”。最终由于产品质量不稳定和安全事故的出现,中国摩托车口碑、风评逐渐被日本品牌赶超。2006年,日本摩托车企业重新夺回越南市场,市场占有率达95%以上,中国摩托车企业只能面对“败走麦城”的命运,市场份额缩小至约1%,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也受到影响。

哪些行业存在“内卷式”竞争?

观察哪些行业存在“内卷式”竞争可以从产能利用率和销售难易程度两个特征指标入手。

一是观察产能利用情况,产能利用率低于历史平均水平,说明出现了产能闲置、供需失衡的问题,可能行业内正面临较严重的“内卷式”竞争。

二是观察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的综合情况。除了阶段性产能过剩,“内卷式”竞争的另一表现特征是低水平、低效率的竞争,即企业通过价格厮杀、过度营销争夺市场份额,但行业整体利润水平没有显著提升甚至出现下滑。显然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两个指标。行业毛利率趋势性下行,同时销售费用率上行,则说明该行业存在“内卷式”竞争。

现实企业经营中,毛利率下行时期,企业也会压降销售费用以至于销售费用率下降,仅仅凭借毛利率或者销售费用率单一指标的走势,很难判断哪些行业存在“内卷式”竞争。而将毛利率减去销售费用率,构建销售难易度这一指标或能有效刻画“内卷式”竞争行为。当前经济环境下,如果一个行业没有“内卷式”竞争,那么它的销售费用率基本跟随毛利率同步下降,销售难度没有显著变化;而如果一个行业“内卷”很严重,那么它的销售费用大概率难以同步下降,表现为毛利率相对销售费用率降得更多,即(毛利率-销售费用率)更低,销售难度显著提升。

产能利用情况:整体看,2022年后中国工业产能利用率趋势性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中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2022年为75.6%,2023年中枢进一步下降。至2024年,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0%,不仅低于2021年水平,较2016年以来的历史平均水平的75.7%仍低0.7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供需失衡问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中下游行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3个制造业大类行业中,7个行业存在产能利用不足情况,其2024年产能利用率显著低于2016年以来的历史平均水平。其中,6个行业位于制造业中下游,占比85.7%(如图1所示)。汽车制造、电气机械、计算机电子等中游装备及资本品制造业产能利用不足的问题突出,产能利用率分别较历史均值低4.0个、2.9个和1.3个百分点。食品、生物医药等下游消费品制造业产能利用率较历史均值低2.8和1.0个百分点。此外,需求高度依赖房地产部门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供需失衡情况较为突出,2024年产能利用率仅为62.2%,较历史均值低5.9个百分点。

销售难易程度:整体看,2021年后中国制造业企业的销售难度不断加大,客观上导致了内卷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计算,2024年制造业企业销售难易程度指标(1月-12月累计毛利率-销售费用率)为11.9%,显著低于2021年的13.2%,且较2018年以来历史均值12.5%低0.6个百分点(如图2所示)。这一指标越低,说明销售难度越大。

分行业看,近年来销售难度加大的行业基本与出现产能闲置、供需失衡的行业一致。中下游汽车制造、电气机械、计算机电子、食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纺织业等行业是低效竞争、无序内卷的“重灾区”;上游黑色、有色、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也出现显著恶化(如表1所示)。

例如,汽车制造业近两年销售难易程度均值较历史平均水平下降1.1个百分点,说明销售难度明显提升,行业过度营销、内卷严重,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同时,比亚迪、赛力斯等头部车企,因销售快速扩张,销售费用增长明显,已经进入2024年销售费用绝对规模排名前15的上市公司行列(见表2),而2021年销售费用排名前列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垄断性企业和依赖渠道销售的家电企业。头部车企有毛利率保障尚且在疯狂“卷销售”,比亚迪销售费用率从2021年9%左右提升至14%左右,中腰部企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

与低效竞争对比鲜明的是酒水饮料、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以白酒行业为例,虽然当前喝白酒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但我们观察到白酒行业的销售难度并没有显著加大,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差异化竞争和品牌建设。2023年白酒行业销售量下降5.1%,销售收入增长9.7%,净利润增长7.5%。

结合产能利用情况和销售难易程度,大致可以认为,存在产能闲置问题且销售难度加剧的行业已经面临较严重的“内卷式”竞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

一是与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重叠度较高的装备制造业,典型行业为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计算机电子制造业。这些行业普遍属于政策支持力度大、技术更新迭代快且符合制造业转型升级方向的行业,但近年来产能相对过剩、低效竞争的问题较明显,行业“内卷式”竞争严重。

二是贴近居民终端需求的下游消费品制造业,典型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疫情后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导致食品制造业产能利用不足;同时,物价持续低迷,食品制造企业利润空间受限,企业为争夺存量市场加大竞争力度。

三是与地产链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制造业,典型行业是以水泥、玻璃为代表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进入趋势性下行,导致水泥、玻璃等原材料需求快速衰减,供需失衡情况明显;加上企业大打“价格战”,水泥、玻璃价格长期下滑。2024年12月水泥熟料的产能利用率仅为43.4%,较2020年以来峰值(83.7%)下降近一半。2024年玻璃现货均价为1463.91元/吨,较2021年均价2488.57元/吨跌去近一半。

此外,部分行业属于“内卷式”竞争潜在风险较大的行业,也需予以高度关注。

一是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加工业。相关行业供给过剩、产能闲置问题尚不突出,但行业内已出现企业竞相压价、销售难度快速提升、行业利润明显下滑等问题。一方面,以钢铁为代表的黑色金属加工业产能利用率保持在高位,主要由于黑色金属更多受到基建部门及制造业的影响。近年来财政持续发力,基建投资保持较高增速,一定程度上对冲了房地产需求下滑对黑色金属加工业的冲击。另一方面,钢铁企业利润下滑明显,企业粗放、低水平地追求规模效应,靠打“价格战”抢市场,销售难度加大,“内卷式”竞争已现端倪。黑色金属加工业是毛利率下滑幅度最大的制造业行业,规上企业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4.5%,而历史平均水平为7.0%。同时,钢材价格持续走低,2024年12月中国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处在2005年以来的20%分位点以下。

二是生物医药制造业。相关行业销售难度并没有显著改变,但行业本身竞争激烈且阶段性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生物医药行业的企业集中度较低,产能闲置问题突出,仍然存在陷入“内卷式”竞争的潜在风险。生物医药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最高的四家企业占比仅为18.5%(2024年三季报数据);同时企业存在同质化竞争问题,产能利用不足,如目前中国创新药研发均集中在PD-1等热门靶点上。

“内卷式”竞争的成因

近几年“内卷式”竞争的出现,并非是企业、雇员变得更“急功近利”所致,并非是个体行为突变所致,其背后有深刻的宏观经济背景,受经济周期变化、体制机制问题和技术发展规律综合影响。

第一,经济周期层面,短期面临需求不足和供需错配问题,长期面临经济发展范式转变。

短期看,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国外需求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以及部分行业的供需错配导致“内卷式”竞争出现。

一是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物价低迷,使得供需矛盾有所激化并持续存在。2024年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10.6%,连续三年负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低于2019年约8%的增长水平。内需不足进而引发物价持续低迷,反过来再次影响经济。物价水平偏低不仅影响企业营收和利润;还加剧居民观望情绪,直接抑制消费;更导致实际利率抬升,使得居民、企业等微观主体将资金用于提前还债,而不是消费、投资。

二是国际循环不畅,外需的不确定性较高,压缩企业海外市场空间。中美关系已从“供需互补”转向“需求争夺”,美国对华加征关税,试图排挤中国供给。近年来,中国企业依靠出海、转口贸易、转嫁成本等方式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出口保持较高增速;但不可忽视抢出口、以价换量等因素的支撑,出口的“韧性”有可能因为产业链供应链某个环节的“脆性”而发生逆转。中国想要持续凭借“世界工厂”的地位获得全球化红利的难度不断提升,海外市场对中国产品的承接能力和意愿下降。对海外布局滞后的企业而言,产能要在国内全部消化,市场空间被极大地压缩,更容易出现“内卷式”竞争现象。

三是部分新兴产业还存在供需错配的问题。一方面,新兴产业的需求仍在培育期,由于技术仍未稳定、配套措施仍不完善,需求释放较为缓慢。如新能源汽车存在里程续航焦虑,光伏发电的高波动性会对电力系统稳定供能造成风险等。另一方面,2020年前后,国内经济复苏、大宗商品价格上行、出口中高速增长等因素支撑下,新兴产业产能扩张较快。需求缓慢释放,但供给快速扩张,导致短期内出现了供过于求的问题。

长期看,中国经济正经历两大转变,天然带来阶段性的供需矛盾。

“内卷式”竞争由供需矛盾所致,但供需矛盾说到底是中短期问题,背后是经济增速换挡产生了摩擦,同时遇到外生冲击,使供需矛盾在短期内快速被反映出来。因此,“内卷式”竞争问题追根溯源在于中国经济正经历要素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两大深层次转变。

一是要素结构转变,从劳动相对过剩变为资本相对过剩。过去中国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较为稀缺;市场化改革下,充沛的劳动力资源得到解放,并开始流动,形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和动力。广大劳动力背后是千千万万个青壮年的购房置业需求,房地产市场得以快速发展;同时低廉的劳动力叠加全球化资本流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回看中国经济增长之路,正是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进而开启的工业化、城镇化之路;走的是“市场换技术”“劳动换资本”的路径。

然而2010年前后,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发生逆转,劳动力变得相对稀缺,资本出现过剩。从劳动力看,2010年劳动人口占比达到74.5%的峰值,其后开始下降;近几年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也开始下降,总人口连续三年负增长。从资本看,中国企业、中国资本不断开拓海外市场,资本收益边际递减,部分资本出现过剩。当劳动力和总人口下降、老龄化率上升,需求自然下行;资本相对过剩则导致生产能力过剩。要素结构变化天然会导致“阶段性”需求不足、供给相对过剩的问题。

二是经济增长动能、发展模式转变,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产业主体从房地产变为新质生产力,相应地发展模式从投资拉动模式转向消费、创新驱动模式。转变必然产生摩擦,房地产行业和新质生产力相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截然不同,由此带来持续的摩擦性失业,进而对居民就业、收入产生冲击,也造成需求不足的问题。

第二,制度和政策层面,地方政府干预行为扭曲了市场进入成本,制约了市场出清功能。

一是短期政绩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宣示”等动机,以税收优惠等差异化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的“逐底竞争”,扭曲行业进入成本,助推产业资本的无序扩张。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某些热门产业项目,以展示其对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给出不切实际的税收、用地等优惠,忽视本地实际情况和产业规划的科学性,严重扭曲了行业的进入成本,导致产业结构失衡、重复建设等问题,引发“内卷式”竞争。

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与破产重整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产业出清速度,使得供需矛盾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理论上,市场会自发出清经营不善的企业以达到供需再平衡。但相关企业可能是地方纳税大户,或关系地方就业问题,或是上市公司与政绩宣传挂钩,因此政府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维系这类企业的存活空间,如进行补贴或开列采购目录等,导致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失效。

第三,技术发展层面,技术创新跳跃式发展规律,天然导致结构性产能过剩,新兴产业尤其突出。

技术创新过程往往具有不连续性和间断性,主导技术的突破呈现跳跃式发展规律。主导技术产生之前,往往存在不确定的多种技术路线,企业为了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冲击,会“多线押注”,增加投资扩展产能。如生产三元电池的企业,也会进行钠电池、固态电池的布局。一旦新主导技术出现,企业现有的生产线可能尚未投产或回本便已落后,这些生产线又无法改造为先进生产线,于是企业便只能新建生产线,从而导致落后产能难以淘汰、先进产能持续新增、总产能不断扩张。

新兴产业技术迭代周期更快,由技术路线转换引发的结构性供需矛盾表现更为突出,这也是为什么“内卷式”竞争在计算机电子、汽车制造等与新兴产业重叠度较高行业出现的原因。如光伏行业,TOPCon成为目前主流技术不过三年时间,它取代的是此前的PERC技术,而更新的HJT技术已经在快速发展。HJT技术是低温工艺,而TOPCon是高温工艺。一旦HJT技术完成大规模产业化,那么TOPCon技术相关产线将快速沦为“过剩产能”。

如何整治“内卷式”竞争?

第一,短期内加强逆周期调节政策,全方位扩大内需;长期内推动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短期举措:一是可通过适当的财政补贴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二是财政政策应考虑从以投资为主转向投资与消费并重,加大对特定群体的补助和支持,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并提振消费。三是加强新兴产业供需适配度,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场景应用等方式,加速释放新兴产业的需求。

长期举措:一是进一步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占比,提高居民部门收入占比;财政支出结构要向民生和“劳动”倾斜,降低财政供养人员和基建支出比例,从以“物”为主走向以“人”为主,更多投资于人。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土地、劳动力、数据等要素资源流动中存在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稳定农民工预期,提高其边际消费倾向等。三是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对需求的牵引和创造能力,满足居民对更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企业敢于投入研发创新,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形成企业间价格、质量等多维度的良性竞争格局。

第二,优化地方政绩考核体系,改革行业自律机制。一是转变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把更多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指标融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当中,综合考虑产值、科技投入、与主导产业契合度等多维度指标。要加紧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落实落细国家发改委2024年12月发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推动国务院2024年6月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政策的执行到位,或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效果大督查行动。

二是改革行业自律机制。首先,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形成广泛共识,遏制恶性竞争。其次,通过鼓励企业开展差异化竞争,找准自我定位,增强核心优势,开辟新赛道,进入高水平竞争状态。如福耀玻璃是差异化竞争的典型案例,其专注于生产汽车玻璃,避免了在建筑玻璃领域卷价格,目前其汽车玻璃市场占有率在全球超30%、中国60%以上,2023年净利润56亿元,成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

三是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国央企做好表率作用,积极落实中央精神,响应行业协会的倡议。现实中,行业协会制定了行业参考价,但由于缺乏硬约束,不少企业并未采纳。同时,部分国央企采购方仍延续低价中标的思维,忽视产品性价比,对行业协会的问询监督未予以充分考虑,助长行业“内卷式”竞争的氛围。

第三,根据不同行业技术发展规律,分类施策进行供给侧引导,并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对于传统产业而言,提高技术标准,严控新增产能,鼓励企业进行错峰生产或自愿减产。

一是对于水泥等启停成本低的行业,可进一步落实错峰生产等安排;对于钢铁等启停成本高的行业,鼓励企业进行自愿减产。水泥生产过程是固态煅烧,可实现低成本的动态生产调整,能够开展错峰生产;而玻璃、钢铁的生产过程处于液态熔融状态,开窑点火需要投入大量的能源动力升温,停窑要解决降温等问题,窑炉通常会连续生产8年-12年,更适合鼓励其进行冷修技改,进而减产限产。

二是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提高生产、技术、安全、能耗、环保、质量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水平,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能结构优化。

对于新兴产业而言,技术迭代速度快,天然易产生结构性供需矛盾,不宜采取“大刀阔斧”的行政干预;应提高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突破技术周期,才能引致增量需求,同时支持行业进行并购重组,畅通市场化退出机制,给予更多时间和空间。

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共性技术平台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资源;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重点产品的研发过程等。

三是支持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并向企业开放。

四是支持龙头企业对问题企业并购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改善供求关系,防止“内卷式”竞争。

(作者罗志恒为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原野为粤开证券资深宏观分析师;编辑:王延春)

责编 | 张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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