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农业观为引领推进农业现代化

2025-03-31 03:29:00

作者:钟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

大农业观是全面认识农业内涵特征和指导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理念。习近平同志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曾指出,“大农业是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的立体农业。它区别于传统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经营的、单一的、平面的小农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树立大农业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新时代新征程,面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迈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农业发展应以大农业观为引领,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农业被视为是具有基础性地位、同时也是相对弱势的产业。其基础性在于,它为人们提供赖以生存的食物等基本生活资料,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根基;其弱势性在于,它的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经营主体以个体小农户为主,生产规模小、效率低。在面对工业化进程带来的社会变革时,这种农业难以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迫切需要与其他产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因而,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传统农业必须走向现代化,且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借鉴工业生产的先进模式和组织方式,打破分散、小规模的经营局限,以规模化、合作化推进农业的现代化。这种农业发展观深刻影响了此后诸多国家对农业现代化路径的探索。

我们党对农业的认识延续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下的农业发展强调全面性和支柱性,农业领域的合作经济呈现积极发展态势。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基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农业的地位从“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变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并形成一整套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城乡二元发展体制机制。这一时期,农业的产业属性十分突出,其主要任务是保障粮食供应,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原材料和原始积累。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对农业给予更多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随着“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的确立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政策的实施,农业逐步被置于更为宏观的工农城乡关系之中来看待。在实践中,农业的多功能性也逐步得到关注和开发,但农业多元价值与综合功能尚未被充分发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和创新农业现代化理论,提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理念。大食物观是从食物供给保障角度对传统农业观的拓展提升,大农业观则是从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角度对农业发展观念的创新发展。大食物观是大农业观的基础,大农业观是大食物观的必然结果。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文献看,大农业观意味着我们将以更大的格局、更强的系统性、更全面的方法手段来应对农业发展问题,倡导将农业功能和贡献拓展至多个维度,涵盖全产业链及多种经营主体,并整合多方资源立体式地推动农业实现现代化发展。大农业观是新时代党在领导“三农”工作中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将引领我国现代化大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使农业真正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

2、践行大农业观具备扎实的基础

实现农业现代化,既需要激发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又需要有效衔接带动小农户,还需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大农业观对于这些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不断创新农业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持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践行大农业观奠定了扎实基础。

新发展理念为践行大农业观明确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树立大农业观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坚持创新理念,可以助力前沿科技和先进模式赋能农业,推动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构建高效协同的产业体系,夯实大农业的高效生产根基。坚持协调理念,有助于平衡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为大农业营造良好的工农与城乡发展关系。坚持绿色理念,就是倡导生态优先,推行绿色生产,构建循环体系,有助于实现农业与生态的和谐共生。坚持开放理念,能够助力农业产业融入全球价值链,在技术交流互鉴和优化贸易结构中,以大农业的体量和影响力提升国际地位。坚持共享理念,强调以农民为中心,完善利益分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让农民尽享大农业的发展红利。

新时代的农业发展实践为践行大农业观奠定了物质基础。当前,在涉农产业体系建设上,我国农产品的种植、精深加工、电商销售、物流配送等环节紧密相连,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增长,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践行大农业观提供了强大物质支撑。在涉农资源开发利用上,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保持高位稳定;“森林粮库”“海上牧场”建设扎实推进,食物供给来源更加多元。在农业功能拓展上,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蓬勃发展,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成为重要的价值创造源泉。在发展方式转变上,各类农业机械化、智能化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农业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显著,农业与工业化、信息化的结合更为紧密。

新时代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践行大农业观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出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在农业经营体制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入法,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的新路径;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筑牢大农业发展所需的制度安排作出顶层设计。在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方面,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出台税收减免政策,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围绕农业生物育种、智能农机等重点攻关,以成果应用效益评价人才,初步形成大科技助力大农业的正向循环。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方面,不断完善以耕地地力补贴为基础,向种粮大户和新型主体倾斜的农业补贴政策,出台就业培训等农民收入支持政策,持续强化金融支农力度,逐步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和担保体系,形成多元投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机制。

3、树立和践行大农业观,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

结构调整与来源拓宽并重,推动食物体系多元化。一方面,统筹国内资源,保证重要农产品供应,通过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加强耕地保护力度、深化流通体系改革、完善储备制度等,实现供给结构多元化。另一方面,将国际市场作为补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国际合作与监测,实施多源进口策略,推动食物来源多元化,增强供给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

场景开发与模式创新并重,促进生产体系多元化。发展立体农业,拓展地下、水面水下和空中等农业生产空间,调整优化生产空间布局,发展设施农业、戈壁农业、沙漠农业和城市农业等,实现立体开发、复合经营。打造循环农业,推动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实现废弃物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广高效节约型技术,实现农业向绿色化方向转变。发展智慧农业,增加科技投入,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深入挖掘相关数据,提高生产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加速“机器换人”进程,推动农业向智慧化方向转变。

小农户与新主体支持并重,实现经营体系多元化。基于小农生产的基础性地位,聚焦家庭经营难题,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农事服务中心、“科技小院”等共同发力,加强对小农户种养殖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步引导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具有较优规模效益、较高集约化程度、较强市场竞争力和更多采取现代化管理模式的主体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手段与监管服务方式,鼓励主体间合作交流,形成良好的产业经营生态,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发展。

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并重,推动产业体系多元化。针对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聚焦其发展中的痛点及难点问题,从产量提高、质量提升、品牌塑造、信息交流渠道畅通等角度入手,着力推动区域主导型传统农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扶持融合型业态模式,因地制宜推出特色休闲农业,促进农村三产有机融合。创新数字化产业发展模式,以数字化技术重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等深入基层,基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推进相关产品及方案的落地应用。

《光明日报》(2025年03月31日 06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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